2007年12月18日 星期二

我永遠記得故鄉的老人給我的一毛錢--側記Martha Kumsa



Martha Kumsa是我多倫多大學社工系的學妹,畢業後在大學教書,並已經身為祖母。他是非洲依索匹亞人,年輕時與丈夫一起從事人權運動,丈夫是反對運動的領袖,兩人因為得罪當道而入獄十年。後來遭到當局驅逐出境,連同三名子女,以政治難民身份來到加拿大,全家才得以團圓。我第一次到他家作客時,簡陋的客廳牆上掛著一幅她在獄中收到子女刻的版畫,畫中刻著Martha與三名子女的照片,中間被重重的鐵絲網所隔離,但四人之間以細繩維繫著母子連心的親情。版畫簡單明瞭,但卻讓人心酸。這幅畫成為Martha度過牢獄的精神支柱。年幼的子女失去父母的照顧被迫分散,又因為政治因素被迫遠離他們所深愛的故鄉而團聚異鄉。Martha與久違的子女相聚,對母親的思念又夾雜著被拋棄的幽怨與憤怒,讓初到異鄉的家庭生活格外的困難。至今Martha仍堅持做海外依索匹亞政府的人權工作倡導者,只要他堅持一日,他就一日無法回家,這成為他心中永遠的遺憾。這次與他重新聚首,我很好奇這位五十三歲勇敢的非洲女性,他的力量從何而來?
他告訴我,他永遠記得他村子裡的老人,每次他們要出門到學校去唸書,老人們都會從身上拿出珍藏許久、身上僅有的一毛錢銅幣交給他,叮嚀他要好好讀書。知道這是他們身上僅有的錢,Martha每次都噙著眼淚上車,期許自己有一天可以回饋故鄉,讓貧窮的故鄉有好日子過。但人權工作的路卻讓他離故鄉越來越遠,他每每想起曾經將身上所有交給他的故鄉老人,就恨不得放下加拿大大學教授的工作,返鄉服務。他告訴我,只要依索匹亞政府允許他回去,他會義無反顧地回家,把故鄉老人曾經給他的,回饋給他的下一代。
我一時不知如何安慰他。只好告訴他,台灣曾經也以黑名單的方式,拒絕海外異議人士的返國,但政治的民主化讓他們後來都有機會回到台灣做事。他眼睛一亮,彷彿看到依索匹亞可能改變的希望,預見可能回家的一天。在生命中,我們都承受別人的給予,但在收授中,我們可曾如同martha維持一份對自我的堅持與期許?當初給予Martha那一毛錢的老人,可能也不曾想到他們為依索匹亞孕育了一位如此堅持的人道工作者?期許我們在生活中隨時願意給予影響他人一生的那「一毛錢」。

20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

廢棄的教堂與魁北克樞機主教Quellet的懺悔



十月中到訪Montreal,在鬧區中漫步經過一間教堂,遠看宏偉莊嚴,近看卻發現教堂的窗戶全部都釘上木板,斑駁的外表與塗鴉的外牆,都訴說著這是一棟廢棄的教堂。只是相較於近在咫尺的繁華鬧區,這座荒廢的雄偉教堂顯額格外的突兀。當下,我拿起相機近距離照下了這座教堂。昨天(11/22)多倫多最大報紙(Toronto Star)刊登了一則新聞,讓我真正瞭解這張照片的意義:廢棄的教堂具體呈現曾經權傾一時的天主教會因其保守與腐敗而被魁北克人摒棄的虛弱現況。魁北克天主教樞機主教Marc Quellet破天荒地發佈公開新聞稿,對於魁北克天主教會在六零年代時期曾犯下的過錯表示懺悔,包括天主教寄宿學校中神職人員對兒童(許多是原住民兒童)的性虐待醜聞、對猶太人的歧視、對婦女與同性戀的壓迫。在信中,他說:「歷史錯誤已經犯下,教會的形象已毀,我們必須向人民請求原諒。」他表示,天主教會對婦女權益的立場無法跟上社會的腳步,在某些情況甚至「不符合教會自己的教導。」
他的公開信並未獲得天主教會內其他樞機主教的支持與認同。Montreal樞機主教Turcotte拒絕評論,魁北克主教團表示這是Quellet樞機主教個人的發言,不代表教會。他的道歉也並未完全獲得弱勢倡導團體的認同。同志人權工作者就質疑他只提及六0年代錯誤,但並未對兩年前同性戀婚姻論戰時期,Quellet當時個人傷害同性戀言論而道歉。同志運動者認為這只是粗糙、不真誠,為了挽回已失去人心的教會名譽而做的公關手法。只有省府婦女部部長對此表示肯定,但也暗示「還有很多事情仍需去做。」但這是個好的開始。自從六0年代的寧靜革命,天主教會對魁北克各方面的掌控,如政黨、教育、社會福利、醫院,被一一解除,進教堂的人數一落千里,教堂紛紛被拍賣、關閉或廢棄。一如我在Montreal鬧區所見的一般。
我佩服Quellet樞機主教的勇氣,承擔起歷史的共業,在教會內部的反對聲音下,仍試圖面對並開啟和解的契機。做為一個天主教徒,看到西方社會天主教的敗落,固然難過,但更令人失望的是,當有人願意面對教會的錯誤時,竟然沒有太多教會內的支持。一位原住民長老在接受政府為六0年代寄宿學校政策對原住民道歉時,他說:「我們接受道歉,不是要政府的賠償,而是因為我們不想一直停留在悲傷中,我們要繼續往前。」面對十字架,Quellet固然有他人性上的軟弱,但相較於其他仍拒絕面對歷史錯誤的天主教徒,他至少開始邁出第一步跟隨耶穌的腳步。

2007年11月18日 星期日

社工,你對誰效忠?


加拿大原住民正在進行一項兒童社會工作的教育改革,我本來以為是課程內容、教學師資、實習方式的改變,結果卻發現重點在於,當社工進入部落擔任兒保社工時,在接受部落對他的訓練之後,當他要正式成為一個社工員時,他要在部落眾人面前接受長老的祝福,表示他願意從部落手中,在部落長老的指引下,承擔保護部落兒童的重任,一旦失去部落的信任,他將失去執行這份工作的權利。這個儀式要告訴社工的是:當社工進入部落時,你要很清楚知道自己效忠的是部落,不是民間組織、不是國家。
回到台灣,在部落工作的社工效忠的是誰?每月要交的報表是回應誰的需求?實務中看到多少有新的部落工作者淹沒在政府要求的報表中?或是花力氣辦理部落不需要卻是政府要看見的活動?承接到政府方案的組織,有多少是部落的在地組織,或是與在地部落有密切連結的組織?進入部落的文化能力在政府委託案的評鑑中,又該算在那個項目中?社工相關科系的學歷要求更扮演排除對部落有感情的助人者進入部落社工位置的角色。證照化建立在排除別人參與助人工作的邏輯之上,我們社工專業到底是助人還是害人?論述上不斷說充權或優點觀點,卻看不見我們所建立的專業制度正在不斷製造「原住民只能是案主、漢人才能是社工」的種族排除機制。助人者(專業)沒有看清楚自己害人的潛力,就不會停止好心卻害人的可能。
部落需要很高的自信與勇氣,對每個進入部落工作的社工進行這樣的入行儀式。當這一天降臨時,我會笑著記錄這歷史性的一刻。

2007年11月16日 星期五

實務與學術合作研究的爭議(回應楊培珊教授)


以下是立心基金會二十週年研討會上,我回應評論人台大社工系楊培珊教授對我與學生所進行的實務研究所做的評論。因為當天主辦單位並未刊登我的回應稿,因此我在此公布,讓有興趣的社工同仁可以一起思考學術與實務之間合作的議題。

回應楊培珊教授的回應稿
王增勇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助理教授

拜讀楊老師的回應稿後,因為個人負責這三篇研究的進行與報告的撰寫,感到有責任對楊老師的回應做為回應,以利後續的對話;但目前人在加拿大進修,因此只能以書面回覆。詞不達意之處,尚祈見諒。
楊老師的回應中,扣除賀詞之外,針對文章提到三點,分別觸及研究中學術與實務場域之間的合作關係、研究方法中資料分析的觀點差異、以及實質居家服務定位的問題,我認為值得深入討論,因此給予回應。

「作者」不僅代表分數,更代表責任
在楊老師的回應中,特別強調:「(實務社工研究)的基本精神是要讓實務單位來『掌控與主導』,所以今天論文的作者應該要包含立心基金會。實務單位不需要客氣,因為你們在研究整個過程中的投入是非常顯而易見的,就該獲得研究以及論文發表的分數(credits),否則日後這些實務研究又都只是研究者的成果而已,實務工作的研究投入並沒有留下屬於自己的『績效』。」我認為今天我們在這裡發表文章並不是在爭奪分數,事實上,即使從陽明大學的學術論文發表績效評估來說,這些研討會論文發表並沒有任何分數可言。「分數」要看各自的處境而定,如果這些發表可以讓立心在未來社會局居家服務考核上增加「分數」,那自然很好,但好像也不是目前的政策。我們之所以參與,是希望彼此學習與分享各自的知識。但只從「分數」的觀點看作者的好處,而沒有看到寫文章的責任與義務,我認為過於誤導實務工作者看到文章的功利,而忽略了作者背後所代表的深沈意義。我想從單純的「作者」定義來討論這件事。要列為作者,代表作者們對文章的觀點有討論過程以及對立論有共識,因此在文章的書寫上進行分工,合力完成,並願意預備為文章所造成的後果與討論(不論好壞)進行負責與回應。(還記得去年國科會主委陳建仁掛名台大醫院內科醫生投稿的文章被指抄襲一事,他回答說他沒看過那篇文章,備受學術界抨擊一事嗎?)立心的同仁在過程中投入很多心力,沒有他們這些文章無法完成,但立心同仁也很清楚他們沒有時間與精力參與學術性文章的撰寫,事實上學術性文章的撰寫不應該是實務工作者的責任,而是開創適合實務工作者書寫風格的發表空間。因此在第一篇居服督導心路歷程的論文,我們希望立心同仁的自傳性文章可以用他們自己的形式來發表,而不受限於學術格式,來清楚界分兩種文章的文責,也代表我們清楚知道學術立場與實務立場的差異,讓各自的書寫可以獨立呈現,而不是要求兩者混為一談。第二篇研究社工與居服員衝突的文章,參與者處於對立關係,雙方各持立場,更不可能說他們都是作者並同意文章的詮釋觀點,這篇文章中從學術分析的觀點提出分析是這篇文章得以書寫的必要關鍵。第三篇居服員生命故事反應我們對居服員生命故事的歸納與反思,未必代表服務員對自我生命的定義。學術參與實務的意義在於她的獨立性格,可以超越個人與機構的立場,而試圖提出不同的觀點,希望與實務工作者彼此相互學習。雖然在這次三篇學術性文章中,資料分析與觀點的確立是我與學生經過多次討論後完成的,但我們深知將知識回饋給參與者的學術倫理,因此我們曾向立心同仁報告過一次,並獲得初步回饋,再進行後續分析並完呈現在的定稿。我們不敢說,我們在文章中所表達的觀點都是參與者所同意與認同的,因為立心同仁在文章最後定稿的參與是有限的,因此不敢說立心同仁都是作者,但感謝立心同仁的參與。這個考量是基於對文章書寫的嚴肅考慮,而不是為了「掠奪」研究的成果。在瞭解作者的意義之後,如果立心同仁認為自己應該是作者的話,事實上我也並不反對,對一個陽明大學教授而言,這些文章都是沒有「分數」的發表,但對我卻是十分珍貴的友誼與記憶,那才是真實的。

從自觀到他觀的撥洋蔥過程
楊老師提出了一個我沒聽過但很有趣的觀點,那就是「基本上,一個研究只有一個觀點,此觀點越成熟,研究的價值就越高」。一般我們會提到一個研究要有「焦點」,而不是說「觀點」,針對焦點問題提出深入的看法,這才是好的研究,楊老師可以再釐清她的說法。但從上下文看來,我想楊老師指的觀點是特定位置的人(如居服員、社工、研究者)所代表的經驗或聲音。事實上,一篇好的質性文章,不可能只有一種聲音,而是一種互為主體的體現過程,也就從受訪者的觀點轉化為研究者對這些觀點的再詮釋,目的是在於透過兩者的互動過程,從中發覺新的詮釋觀點。「是誰在說話?」是民族誌研究很重要的議題,因此資料分析中特別區分「自觀」(emic)與「他觀」(etic)兩種聲音,作者要交代的是他是如何從受訪者的觀點(自觀)推論到研究者所詮釋的觀點(他觀),可以讓讀者清楚知道這個觀點是誰的以及推論的過程。如果像楊老師所要求的單一觀點文章,最貼近自觀的文本就是枯燥乏味、上百頁的逐字稿,沒有研究者的剪裁與詮釋,但那也將是無法閱讀的文本。為了要可閱讀,大量的逐字稿必須要被篩選、歸納與重組,並帶入時空脈絡中,讓讀者可以感同身受並超越受訪者的觀點,呈現新的意義與詮釋。這是研究者的工作,但詮釋的功夫好壞也就決定文章的好壞。經過八零年代後現代主義的洗禮後,研究者的現身已經成為論文書寫的必要交代。因此,一篇質性文章就像是撥洋蔥一樣,有很多層次,一層一層細細撥向核心,從田野所蒐集到的文本,精心挑選出來,推敲背後的意思,放進特定時空脈絡中凸顯事件背後的核心意義。每一層都代表不同的聲音,我很高興楊老師可以讀出這是居服員的聲音、這是社工的聲音,這是研究者的聲音,這至少代表著我們有針對特定主題清楚地呈現並交代多元豐富的觀點。

居家服務是與其他工作大同小異的工作?
楊老師指出我們在文章中不斷強調居家服務是一份特別的工作,而反駁認為「它也和其他的工作大同小異」。討論居家服務到底是特別的工作還是類似一般工作的工作,是個過於粗糙的分析概念,不太具有推進討論的效能,因為居家服務做為一種工作必然有工作的共通性,但也具有她的特殊性,所以答案一定不是「是」與「否」這樣二元對立的答案。我們要指出的重點是,居家服務的情感特殊性在目前管理體制中被高度忽略與貶抑,將居家服務視為生產線般的產品管理將扼殺居家服務中案主與服務員最珍視的情感關係。我們呼籲學者與政府官員不要一面倒地從管理面向思考居家服務,而能從案主角度出發,思考如何讓居家服務體系可以讓案主有清楚的責信度、如何讓工作組織可以使服務員在工作中有成就感、讓服務員的工作條件可以更有保障。政策思維一面倒的從管理角度出發,聽不見社工、服務員、與案主的聲音,才是真正的問題。這也是我們從立心社工員、居服員的分享中最大的學習,更希望這樣的學習可以回饋到居服政策的制訂上。
我們採取批判思考是因為我們知道政策制訂中第一線工作者的聲音微弱,不是因為我們喜歡製造對立。我們書寫與發聲,是因為第一線工作者來自生命的分享,為此我們感恩。我們不輕易呼籲和諧,因為通常呼籲和諧的人都是已經掌握權力的人,他們只是要我們不要發出不同的聲音。
200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推動居家服務市場化方向後提出「管理競爭」(managed competition)政策,開放營利居家服務單位進入招標廠商。一所有七十年服務歷史歷史、規模最大(市場佔有率58%)並評價良好的非營利組織,維多利亞居家護理與居家照顧協會(VHA)因為提供較好的勞動條件給他的服務員,以至單位服務成本偏高而導致競標失敗,當年八月組織正式宣佈破產並結束營運,四百多名服務員頓時失業,兩千五百名案主失去服務,分別被其他四所得表廠商接收。作者Jane Aronson(Aronson, Denton et al. 2004)感嘆的說,失去的是不僅是案主的服務、居服員社工員的工作機會,更是一種重視服務關係、堅持助人工作價值的組織文化,取而代之的是從營利與管理績效角度的組織文化。我認為,三篇文章記錄的立心居家服務文化正是這樣一個重視人的組織文化,但也正面臨政策走向管理與市場化的危機而面臨消失。最讓人難過的是,被解聘的服務員與社工員對自己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並沒有覺察,也沒有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權利。Aronson在訪問一位服務員時,服務員說:「我以前一直以為我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以保有我的工作,看起來我實在太天真了!我應該要多兼一些工作,才不會像現在這麼慘。」換句話說,服務員只怪自己沒有多找兼差工作,以備不時之需,反而完全符合市場化政策要求勞動力更「彈性」的期待。居服員從早期領月薪的保障,到目前領時薪、工作超過四十小時但仍只能算是臨時職員,這正是符合政府要居服員「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彈性要求。把勞資爭議透過委託民營的方式轉移給民間組織,透過開放營利組織進來,政府可以稀釋民間組織團結的可能,由競爭規訓有倡導能量的民間團體,維持政府以最低預算提供最多服務的績效期待。三篇文章在反抗的正是說明居家服務不應該被視為商品,而應該被視為助人的工作,以案主、服務員、第一線專業工作者的角度,創造合理與人性的工作環境。單從成本角度思考的居家服務管理機制正成為主流思維,服務品質與服務關係在切割化的服務流程中流失。如果台灣還不趁此機會,結合實務單位共同為案主、服務員、與社工員發聲並思考對策,我擔心發生在加拿大的居服員集體失業的事件恐怕不會太遠。以楊老師學識與被政府倚重的程度,如果可以在此重大議題上多所著墨,或許會是台灣居家服務領域更大的福氣。

參考書目:
Aronson, J., M. Denton, et al. (2004). "Market-modelled home care in Ontario: Deteriorating working conditions and dwindling community capacity." Canadian Public Policy 30(1): 111-125.

附錄:
立心基金會20週年研討會回應搞
楊培珊 台大社工系副教授

I. 祝賀
今天很榮幸來參加立心基金會20週年慶研討會,聆聽大家的報告和分享,
回顧20年來的篳路藍縷和逐夢踏實,真的非常感動。在此,要誠摯地祝賀立心「生日快樂」,並祝福立心未來的發展順遂如意。我於1997年回到台灣開始在社工領域服務,很快地就和立心結了緣。由最初來參觀學習,到後來能進一步參與社工人員的督導與訓練,以及偶而以另一種身份「社會局評鑑委員」來和同仁互相溝通學習,雖然在不同的階段我和立心同仁的互動方式、深淺不同,但立心對於我在台灣老人社會工作方面的引導和協助,是令我銘感五內,念念不忘的。所以只要是立心的事,我無不盡可能地幫忙,希望能回報立心於我的恩惠於萬一。今天承蒙立心邀請來參加生日慶祝,真的是非常高興,有家人團聚的感覺,也希望大家今天能收穫豐碩。

II. 實務社工研究
今天我的任務是回應三篇有關居家服務的論文。在主要關於居家服務的回應之前,我想先談談「實務社工研究」的部分。目前由社工專協推動、執行的「老人分科分級專業訓練課程」已經穩定地舉辦,其中我們在進階班的課程中有一門「實務社工研究」,去年和今年都由我擔任授課講師,立心也有同仁參與。針對「實務社工研究」的定義,我認為簡單而言就是(1)研究目的、研究設計與執行都以實務場域為焦點,與(2)實務人員直接參與。而實務單位可以選擇獨立進行研究,或與其他研究單位合作。近來我們在社工相關期刊論文中,發現有越來越多的論文是屬於此類型的研究,顯示實務工作同仁對於研究已經不再像以往那樣的害怕了。這對於社會工作的專業發展而言,真的是很重要、很有發展性的一個里程碑。今天這個時段的三篇論文也都符合「實務社工研究」的定義,由立心發動這樣的合作,研究設計與執行都以居家服務實務場域為焦點,而且有立心的同仁協助並直接參與(包括提供受訪者名單、接受訪談、參與團體等),直到今天的研討會主人都是立心基金會。
但我在講授課程的時候,都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實務伙伴們,以上定義的基本精神是要讓實務單位來「掌控與主導」,所以今天論文的作者應該要包含立心基金會。實務單位不需要客氣,因為你們在研究整個過程中的投入是非常顯而易見的,就該獲得研究以及論文發表的分數(credits),否則日後這些實務研究又都只是研究者的成果而已,實務工作的研究投入並沒有留下屬於自己的「績效」。這是研究領域的現實,凡付出貢獻者必須給予作者的地位;凡沒有付出貢獻者都不能掠美他人的智慧財產。我們社工是非常強調倫理的專業,因此,對於研究倫理也理當予以最高度的尊重與依循,希望大家切切要記得。
除了形式之外,研究目的的釐清也很重要。實務研究應以實務單位和共同研究者一起討論出一個共同的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所使用的觀點。本階段三篇論文中並沒有呈現這樣子的共同目的和共同觀點,甚至反而出現明顯的目的與觀點混淆不清,例如研究者不解當初社工員為何建議某些服務員來接受訪談(目的混淆);或是有時以居服員的觀點、有時以社工的觀點、有時又以研究者(學生)的觀點述說(觀點混淆)。基本上,一個研究只有一個觀點,此觀點越成熟,研究的價值就越高,而實務社工研究期待的是一個以實務單位為主體的研究觀點。到今天為止,我想立心基金會已經投入了相當多的承諾和時間、資源等,來探索屬於立心的成熟的觀點,可惜以這三篇論文來看,這個觀點還沒有充分地出現、成型。但我相信再繼續走下去,立心就可以把越來越多的「研究主權」掌握住,並且由內在找到屬於自己的聲音,勇敢地、大聲地講述出來。

III. 居家服務
社會工作是一種助人的專業,居家服務是其中的一種服務方案或方式。張老
師文化出版(2001)的「助人工作者自助手冊─活力充沛的秘訣」一書中,作者湯瑪斯˙史考夫荷特說明的很清楚:在助人的專業中,「關懷」是首要條件與基本的品質要求,所以我們要努力防範自己不要失去關懷他人的能力。進一步分析,關懷是三個要素的循環圈:同理心的融合、積極的介入、和情感分離。在我們的工作中,這三個要素不斷地循環,工作者也不斷地淬煉與成長,直到我們可以自在地掌握到三者的平衡與適時地轉換。這個平衡的訓練過程,就是我們專業的核心能力的養成。今天無論是資深或資淺的社工員、資深或資淺的居服員,甚至是機構的主管和主任都一樣,我們都希望能提升專業的核心能力,好能為案主提供高品質的服務。
但問題是這樣的循環非常消耗我們的「心」,因為我們不斷地融合、投入、分離,一個個案、十個、百個、好多好多。我們要怎要做才能保持一個適當的平衡呢?尤其居家服務是進入案主的生活領域,居服員又是單獨進入案主的(部分)隱私生活,他們的融合、投入、和分離是要交給他們自己去摸索嗎?以組織的角度來看,這樣的「不管」、或講好聽一點是「尊重」,其實是很不負責任、甚至很殘忍的。湯瑪斯˙史考夫荷特說助人者常常用我們「烏龜的腹部」(而不是烏龜的硬殼)去和別人融合,也就是持續呈現我們柔軟的一面,並用此柔軟來融入。但許多時候,我們的問題不是缺乏關懷,而是太多,不是太硬、而是太柔軟、太同理,反而可能過度受其影響,甚至造成助人者或被助者的傷害。所以保持適當的界限是絕對必要的。許多研究以不同的名詞來稱呼之,包括「不黏著的關注」、「情感投入的同時,自覺地又能保持某種情感距離的狀態」、「有點黏、有不會太黏」等等。但到底拿捏的尺度在哪裡?這個問題的答案藏在每一個個案的服務裡。我們在這三篇論文中,不斷地看到個案之間、服務員之間、社工員之間的差異性,雖然社工專業價值尊重個體的差異性,但這樣的說法太過籠統。事實上,我們有責任更仔細地去瞭解與分析這些不同的差異源自於什麼因素?是服務評估不真實?工作規範不合理?各方的溝通不清楚?或其他種種原因。總之,我們不能含糊籠統,以不同立場的人有不同的生活和意義詮釋來解釋一切,因為這種說法固然很正確,但對於我們實務工作的品質提升、對於我們助人工作者的生活與工作品質提升,並不會有實質而長遠的助益。
研究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協助來釐清種種實務工作上遇到的問題。我們要以非常誠實、勇敢的態度,一層層地逐漸深入去瞭解居家服務這個領域,去瞭解我們的個案和工作伙伴,也去讓個案和工作伙伴瞭解我們。經年累月之後,我們應該會對自己、對居家服務的工作,對工作伙伴們有更真實的認識與瞭解,到時候我們就可以距離「高品質」的服務與高品質的生活更進一步了。

IV. 居家服務的管理
在論文中不時出現(明顯或暗示)的一個說法是:居家服務是「特別」的工
作,例如居服員絕大多數是中年婦女、居家服務監控不易、居服員與督導的權力各有優勢,使得管理困難、督導中出現年輕社工管理類似「媽媽」角色的服務員等等。這些說法其實我們常常聽到,甚至常常自己這麼說。但現在我們要停下腳步仔細想想,居家服務真的有什麼特別嗎?不是有很多其他的工作,例如程式設計師,他們的工作也是限定於某些年齡層的人、也不容易監控、主管可能比工作者年輕很多(如YouTube創辦人陳士峻)等等。
今天我想要提供給各位一個不一樣的思考角度,就是,居家服務是一個提供很多工作機會的服務方案。雖然它是社會福利的一環,但它也和其他的工作大同小異:有工作契約、有薪水、有市場、有工作人員和案主(client or customer or consumer)、還有很多其他的競爭者,包括其他營利或非營利居家服務單位和其他可替代的服務(如機構或外勞)。雖然內心深處我們非常希望不要醒過來,還是可以藏在社會福利的保護傘之下,過我們以前以「慈善心」看待一切的日子。我們必須要認清現實,居家服務已經成為照顧產業舉足輕重的一員。
現在的產業大環境是充滿著挑戰的。跨國來台的居家服務「公司」已經出現,以後陸陸續續還會更多;公部門方面政府的政策又十分的不明確,讓大家不知道未來發展的方向何在;再加上許多其他非營利組織彼此之間的競爭/合作關係。很顯然我們不可能再關起門來自己過自己的日子了。我們必須抬起頭來看看身旁的世界,也許會發現跟我們想看到的,或是現成的資料希望我們看到的世界很不一樣。
我們要問問自己:我希望更好嗎?我希望卓越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可以參考一下Jim Collins所寫的「從A到A+」和「從A到A+的社會」。我們不是要學習企業的語言與操作,而是要學習、要和企業一樣擁抱「卓越的語言」。Collins認為非營利組織前進的主要關鍵在於「品牌聲譽」,支持者是衝著這塊「招牌」而來,這個招牌是以具體的成果和共通的情感為基礎,使得潛在支持者不只認同你們的使命,同時也相信你們有能力達成使命。
在一塊招牌底下,我們必須「同心一體」,在企業或非營利組織都一樣,我們在某機構工作,不是為取得個人的成就,而是相信組織的宗旨與目標,並基於工作契約而同意加入組織的大家庭。如果任何人認為個人的工作成就(金錢、心理、情感等)是他最大的需求,那麼他應該選擇自己創業,而不是加入組織。所以我們有社工師工作室,也有自己在家接案的「個體戶」居服員。但如果今天我們是在同一個組織內工作,我們對這個組織就有承諾,而組織也有責任來執行他的任務,完成他的使命。這樣的組織,必須有清楚的規範與強調紀律的文化。規範與紀律和願意溝通、增進瞭解並不衝突,兩者都很不可或缺。
三篇文章中我不斷地看到一個現象:對規範與紀律的「躲躲藏藏」(例如必須用比較軟性的言語討論),以及將執行紀律視為「衝突」,好像我們只能生活在一個完全和諧的無菌世界,而無法面對現實。其實,督導和居服員只是執行不同的工作角色,但他們所依據的機構和外在規範與契約都是一樣的,他們彼此也是合作、合一的關係,來共同完成居家服務的任務,而不是對立的關係。我認為,當我們在分析居家服務時,一定要省思到我們文化中對於較低薪的,或年輕的工作者的潛在的、集體的不平等態度,並致力於打從內心讓自己反轉這樣的不平等態度,打從內心尊重彼此的工作,不論年齡、不論學歷,之後才能更實際地來理解居家服務團隊中所有工作者齊力創造績效的意義是如何產生的。而當我們真的瞭解到這個意義之後,也更有可能產生、發揮我們團隊的力量,達到更卓越的境界。最終當組織、所有的工作同仁和案主都贏、都因我們的團隊獲益,才是我們追求卓越最根本的目的。

V. 另一種觀點:感恩
10月16、17日兩天,台大社工系舉辦「2007社會品質指標第一次工作坊」,
與會朋友們熱烈地討論如果在台灣討論社會品質,有哪些重要的指標?其中有一位社會人士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見,她認為一個有品質的社會必須大家能擁有一顆感恩的心,知福、惜福、再造福。
我想今天也可以用「感恩」的觀點來結束我的回應。換另一句話說,就是欣
賞與感謝。我們感謝立心基金會20年走來始終如一,堅持奉獻社會,也堅持用專業的、高品質的理念來執行所有的工作,並用最柔軟的心對待會內的工作同仁、外界的合作伙伴、以及最重要的、就是我們的案主。沒有這樣的堅持,我們今天的慶祝不會有這麼好的研討會,而可能只是大家來行禮如儀罷了。其次,我們要欣賞與感謝立心的工作同仁,在忙碌而緊湊的工作計畫中,還能加入研究,再加上還有陽明衛福所的同學們努力參與,大家一起呈現了一個完整的研究過程,由緣起到結尾的分析與報告,實在值得大大鼓勵。
我們更感謝我們的案主,因為有你們,我們助人工作者才能藉著這種方式來完成我們生活中的各種任務,以及人生終極的追尋,那就是合一。希望我們大家能懷著感恩的心情,以感恩的觀點,來看待我們的工作,我們的伙伴,和我們的案主。那麼,也許周遭阻礙我們精進的因素,都可以慢慢地化去,而鼓勵、支持我們精進的因素,都可以慢慢地明顯。
宋朝理學大師張載(橫渠)開啟了中國文化中「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傳統。天地無心或說天地不仁,原本是自然的不變法則,換句話說,自然或人生本來就展現殘酷無情的本質。但正因如此,我們更要誓言以夸父追日的精神,以我們的工作和奉獻,來為無情的天地和人生開發一片心。這片心讓人民百姓能夠有所安頓,安身立命各得其所,達到「幼有所養、壯有所用、老有所終」的理想。

謹以此「立心」大願祝福所有今天與會的朋友。

社工上街頭(獻給籌備中的社工工會)






今年六月我代表至善協會到香港開會,抵達的第二天二十四日正好是香港社工員到港府前抗議的遊行日子,這是我第一次參加社工員為自己工作權上街頭的遊行,心中異常興奮,同行的盈豪猛拿相機照相,我們都在想(我猜盈豪是這麼想):「什麼時候,台灣社工也會有這樣的動能與場景?」這次抗議的主題訴求是,九七之後香港政府開始改變過去以公務員標準薪資補助民間社工的作法,而改採整體補助款(block grant)制度,放任受委託機構以成本控制的考量壓低新進社工的薪資,補助政策的改變造成社工「同工不同酬」的差別現象。這對來自台灣的我而言,真是覺得不可思議。香港社會服務雖然長久一直以委託民營的方式辦理,但在政府強調與民間的伙伴關係下,民間團體成立社聯,做為與政府對口的倡議組織;民間社工享有與公務員一樣的薪資結構(除了房屋津貼之外);在政治上,社工甚至在立法局裡面有職業代表質詢市政。換句話說,香港社工在與政府的關係中,是保有主體性、政治影響力與行動力的專業社群。當香港政府開始以市場機制(整體補助設立補助上限讓民間機構自行運籌)要求社工勞動條件的彈性化,香港社工很清楚地拒絕內化這種壓迫成為自我專業內部的階層化,不允許資深社工的薪資保障是建立在新進社工的剝削之上,因此他們上街頭一起向政府抗議。香港社工社群的團結,才是讓我最動容之處。這次遊行,香港社工工會與幾位社工老師是主要的籌畫者。當天豔陽高照,但整個廣場聚滿人潮,社工員喊口號,上台發表演講,充分展現新舊世代社工的團結。
這讓我回想台灣社工這二十年爭取專業化的過程是如何建立在自我分化與區隔的邏輯之上,而不是建立在社群共識團結之上。我們誤以專業證照做為勞動權益的爭取途徑,放棄勞動集體團結做為勞資協商的有效管道,因為我們自以為專業而非勞動者,但在政府契約更替中,社工很清楚地就是被當作可替換的情緒勞動者。在「你不做,有別人要做」的市場邏輯下,我們都是換取薪資的勞動者,包括大學教授在內(別忘了老師是要讓學生有「如沐春風」的感受,一如社工要讓案主有溫暖的感覺)。為了建立專業地位,我們排除沒有社工學位的助人者(如山地社工員、神學院的社工系學生)參與社工師考試的資格;為了建立證照權威性,我們讓學術來主導鑑定「有專業能力」與「無專業能力」的考試;為了讓社工師更專業、更專精,我們推動更多課程與考試來區隔彼此(這正是目前社工師修法的方向)。在政府部門工作的社工,何曾想過以約聘資格進入的社工,與他承擔一樣的工作,卻沒有退休金可以領取的不公平?訂定委託契約的政府官員,雖然一樣的社工背景,但在思索如何壓低底價的同時,可曾想到委託民營制度下所產生的社工就業機會是怎樣的低薪與不安定?擔任社福組織主管的社工在面對政府政策改弦易策之際,可曾想過被解聘的基層社工所遭受的背叛感受又是怎樣地不易撫平,甚至因此退出社工?這些事件在台灣已經頻繁到不再是新聞,但我們看到社工界的集體行動可曾是凝聚共識,集體對抗外力的壓迫?還是仍抱持著專業證照的神主牌位自我催眠,相信只要我們自我要求更高些,終會被社會肯定?社工社群在這一波又一波的自我區隔,甚至自我殖民後,還剩下什麼?一群會考試、會背書的書匠?社工的使命與熱情在這些考試制度中,一文不值。我們前輩走過的歷史與動人故事,可曾得到被傳承與被看見的機會?
走在香港社工遊行的隊伍中,我哀悼台灣社工的被殖民與相應而生的內部暴力機制,面對最大的雇主,政府的剝削,社工人不也都成為幫凶,參與甚至鼓吹委託民營契約制度下的管理主義對社工專業的摧殘,這種壓迫最可怕的地方是牠也創造我們的愉悅感、物質報酬與認同(我終於考上證照、有證照可以加薪、我是專業社工),以致我們不割捨不下投入這場遊戲的誘惑,對專業權力成癮,終至無法自拔。社工勞動力被高度擠壓,要求彈性化的同時,已經取得位置的社工是否應向香港社工前輩學習?不是要求新進社工「接受現況」、指責社工「當初你就知道契約只有一年」、或給予「更專精化社工證照的明天會更好」的虛無承諾,而是與未來的社工站在一起爭取合理的勞動條件。這種相互提攜、相濡以沫的社工社群,是我衷心期望的。一位原住民長老曾說:「當我們遺忘了自己的價值與信念時,我們就已經輸了這場戰爭!」社工人,我們已經遺忘了當初投入社工的信念了嗎?

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社會倡導者需要的器度:讓自己成為道路


Cindy Blackstock是個原住民婦女,曾擔任兒童保護社工九年,目前是全國性原住民兒童福利組織的主任,也是多倫多大學社工系博士班學生。衝著學長的面子,他遠從渥太華飛到多倫多和我喝了一上午的咖啡。我們從他的成長故事、聊到學院知識與原住民知識的不相容、再聊到他的倡導工作,喬登原則就是他最近大力推動的力作,他因此獲得一項社會倡導工作者的獎項。有感於我上個月寫的一篇對台灣精障運動代言人制度的批判文章,我問他是抱著怎樣的心態與組織方式在進行全國性倡導工作?他說,我們不是代言組織,我不代表會員組織發言,也不代表原住民兒童發言。這項回答讓我好奇心大起,我所認識的社福倡導組織,從殘障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青少年權利促進聯盟都是會員組織,以團結個體、集體發聲為運作原則,對政黨、政府、以及社會發言,而他們卻不是以代言人自居。他說,「我們把自己當作平台,創造個別會員團體發展的條件,讓這些團體有機會向社會大眾發聲,讓他們自己介紹自己是誰。加拿大原住民差異性這麼大,我怎麼可能代表他們發言?」那他是如何進行他的工作?他說,「我總是與第一線工作者接觸、與部落接觸,知道他們所遭遇的問題,然後構思我們如何可以促成改變?」他隨即舉例說明,他發現加拿大原住民的福利需求,通常被認為是聯邦政府的責任,以為政府已經投入很多,因此非營利組織介入很少。其實,在保留區內相關服務非常缺乏。因此,他就設計了一個引領非營利組織認識原住民兒童需求的工作坊,邀請民間組織到部落進行面對面座談。
那他是抱著怎樣的心態工作?「我總是在想我們組織存在的目的與意義,我的長老總是告訴我,如果我只是想著我自己組織生存的需求,那我就徹底失敗!我們要隨時為我們所相信的信念犧牲。」他舉了一個例子,讓我震驚不已。他的組織經過研究調查發現,原住民兒童被兒童保護服務以「兒童忽略」為名強制寄養的比例遠高于非原住民兒童,真正的原因在於加拿大政府情願補助兒童保護服務,卻不願意提供可以改善原住民家庭經濟貧窮的結構性問題的有效措施。因此,他的組織在今年二月向人權委員會對聯邦政府提起人權訴訟的法律行動,控告加拿大政府的不當政策導致原住民兒童大量被機構化安置。三月,他的機構接獲聯邦政府通知,政府對該機構的補助全部取消。他說,「想想馬丁路德、甘地這些人從沒有抱怨自己的需求沒被滿足,他們總是把人民放在第一位,為我們帶來願景。有了願景,我們就知道自己為何而戰,為何犧牲。站在這個位置,我要對我們族群以及祖先負責,不是加拿大政府。」忽然之間,我覺得他的身影如此清晰巨大,因為他站在歷史的時空中看待自己的工作。
與有心社會倡導的工作者共勉。

一個原住民兒童的死所帶來的正義


喬登(Jordan)是個加拿大原住民兒童,出生就有很多疾病,需要長期醫療服務,因為原住民保留區沒有足夠的醫療服務,因此喬登一出生,他的父母只好把他寄養給兒童福利單位,喬登兩歲之前都住在醫院。在原住民兒童福利機構與兒童福利機構努力之下,終於為喬登找到一個經過醫療訓練的寄養家庭可以照顧喬登,並籌募足夠的經費購置接送喬登的車輛。但是,聯邦政府與省政府卻為了寄養家庭的費用應該由誰出的問題而爭執不下,因為依照加拿大憲法規定,原住民事務為聯邦政府主管,而醫療與福利是省政府主管的事務,於是原住民兒童的照顧需求是原住民事務,還是衛生福利事務,聯邦與地方政府都在踢皮球。大到升降梯的裝置,小到洗澡浴帽的購置,兩個政府單位都爭執不下,經過兩年的協商,雙方才達成共識。但協議達成不久,喬登也在醫院過世。他一生不曾回到一個屬於他的「家」。
加拿大原住民兒童福利協會(National Indian Child Welfare Association,www.fncaringsociety.com),一個全國性的倡導團體,以喬登的故事進行問卷調查,發現當年度十二個受訪的原住民兒童福利機構,就有393件個案因為政府部門之間的職權衝突導致接受服務的權利嚴重受損。因此,發起一項修法行動,以喬登命名為「喬登原則」,要求所有加拿大政府部門立即採取「兒童優先」原則來解決部門衝突事件,只要涉及部門職權衝突議題,第一個被接觸的部門必須先行給付服務的費用,不得拖延。然後再自行透過司法程序解決政府職權衝突的議題,以避免危害兒童接受服務的權利。
這是個從個案進行政策倡導的好例子,喬登的悲劇因此可以成為其他兒童受惠的基礎,天天卡在行政官僚體系的社工員或許可以從這個例子中看到希望。

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雙重靈魂:原住民長老對同性戀存在意義的預言

這兩天參加一個原住民心理衛生研討會。過程中充滿感動與驚喜。我遇見很多用生命在助人的治療者,雖然經過西方專業教育,但卻對自己的原住民身份充滿自信與驕傲的助人工作者。他們不再稱這種場合為學術研討會,而稱為治癒的聚會(healing gathering)。昨天早上,我參加了一場由Richard Jenkins帶領的工作坊,叫做「雙重靈魂:心靈與物質」,讓我對同性戀有完全不同認識。
Richard是加拿大原住民,也是個從小充滿女性特質的男同性戀。在經過人生歷程的追尋中,他開始回到原住民文化中尋找對同性戀的教導。一開始,他得到的答案是,「我們原住民沒有同性戀這回事。那是白人帶來的疾病」。他不死心,終於有人向他提到一位Creek族的長老,水牛之子。於是他帶著煙草(北美原住民是煙草為神聖的物質),上門向這位長老請教智慧之語。這位長老向他揭示原住民視同性戀為雙重靈魂的預言。這個預言大意是說,宇宙運行分為精神與物質、陰與陽,兩個軸線,分居四方。主導精神力量的造物主位居東方,是宇宙生命的來源;西方是大地母親,萬物所居住的世界,在男與女的合力邀請之下,造物主的精神力量轉化為人形,降臨這個世界,成為生命。這是異性戀帶來人類生命繁衍的動力。北方代表陽性,象徵父親、陽剛、秩序、權力、控制、與光明;南方代表陰性,象徵母親、陰柔、混亂、失序、創造、彈性、流動、與黑暗。當東方精神力量轉化為西方物質肉體存在時,需要北方的男性與南方的女性共同合作形成這份生命的旅程。這個世界在生命之輪的運轉中尋求和諧與平衡。但是,這位Creek族的長老說,他們的祖先曾預言,當世界的陰陽開始失去平衡時,會有一種新的人類以大量數目出現,這種人以男人的身體出現,但內在有女人的靈魂,或反之,讓人們看到:在一個身體內,同時受到兩種靈魂的祝福。也就是,目前人們所稱的同性戀。在這個原住民預言中,雙重靈魂的人存在的靈性目的,是要讓世上的人們重新看到在陰陽的對立與差異中,彼此之間仍存在著共同性,透過彼此的整合,這個世界的失衡才會重新恢復既有的和諧。換句話說,雙重靈魂(同性戀)的存在是造物主對世人過度僵化的二元對立觀點所造成的衝突與不和諧所帶來的提醒,目的在於打破既有的二元規範,讓人們重新看見彼此共同處與相互尊重的和諧。這是同性戀存在於世上的靈性意義。
這次回到加拿大,我開始聽見很多同性戀者用「雙重靈魂」來自我稱呼,這份預言所開展的視野,不僅賦予雙重靈魂正面的存在意義,也提供異性戀者反觀自己存在意義的思考角度,這份預言是北美原住民給整個人類文明發展過程中重大的禮物。

2007年11月1日 星期四

魁北克的秋色

十月中的魁北克
像火一樣的燃燒
金黃、澄橘、到火紅
從山谷一路隨著路程漫天鋪去到魁北克古城
一路的心情隨著這繽紛斑斕的色彩起舞
雖然是一個人獨自旅行
但在大地秋色畫筆潑灑下
我卻絲毫不寂寞

從小
我就是一個可以自得其樂的人
看家裡牆邊螞蟻可以看一個下午
手帕、布偶、鉛筆可以讓我在落地窗簾背後演一齣布袋戲
大學最愛做的一件事
就是在背包裡放幾顆蘋果、梨子到陽明山裡去走路
管他出來是淡水的北新莊或是北投的復興崗
山裡的鳥、路上的花草、天上的白雲
都可以讓我振奮
與大地接觸不需要語言
只需要欣賞與感恩
做為一個流浪的旅人
在陌生的城市裡
常有著讓生命帶著走的意外驚喜
在我落腳的青年旅社
每天的室友都來自不同的國家
睡前的聊天都讓我意外地踏入另一個生命故事中
一如這窗明亮的玻璃
隨時被樹上的顏色沾滿一窗的秋意
讓過路的旅人讚嘆不已

許久許久不曾享有與天地同在的自由
在魁北克的秋色中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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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民主精神下的代言人倫理:誰是台灣精神病患的代言人?

(刊登於心理復健家屬聯合會發行之活泉21期社論)
2007/10/28
一、政治民主帶給精障病友與家屬的契機,但我們沒有善用這樣的契機
民主制度中有一個弔詭,就是每個人政治制度上平等,但經濟制度中卻存在著不平等。在政治制度上,透過選舉制度「一人一票」的原則落實人人平等的精神,無論你是貧富貴賤、正常人或瘋子,每個人選票的份量都一樣;但在真實世界中,人人所掌握的資源又不平等,擁有的地位與發言權因各自的資源不同而有差異,因此總是有人的聲音是被忽略與被緘默的。因此,在民主資本市場社會中,每個人在政治上平等,但在經濟上卻不平等的現象。於是「平等」出現第二種定義,就是在民主政治中,每個被認定都有投票權、但還沒有發言權的人,都有平等的權利與機會透過集結成社的方式,讓自己的聲音透過團體,成為被聽見的一方,團體就成為參與者的「代言人」。這種制度我們稱為「利益團體政治」(politics of interest groups),利益團體足以影響政客是因為他背後所代表的選票,這些利益團體成為他所代表群體的「代言人」,在民主精神下,這些代言人需要向他所代表的族群負責,促進他所代表的社群的內部參與機制,以建立共識,並接受民主的定期選舉檢視他做為代言人的合法性,這是做為代言人最基本的條件與倫理。民主制度還有一個重要的信念,是相信在公共討論中,集體利益會超越個人利益而形成更強大的社群,並將社會帶向更好的未來。對於社會中處於邊緣處境的族群而言,「集結成社」是民主制度賦予他們爭取權利最重要的管道。
從精神疾病的污名化、醫病關係的權威化、進一步到精神衛生法對家屬以法令嚴格要求家庭照顧責任的作法,病患與家屬可以說是台灣精神照顧體系結構性資源嚴重不足問題下最大的受害者。但是家屬從來沒有真正成為精神照顧體系資源分配決策的參與者,台灣過去二十年的政治民主化是否帶給家屬影響政策的決策參與權?如果用上述架構來檢視當前台灣精神病患與家屬的處境,我們可以說,過去二十年解嚴以來,精神病患與家屬的代言人制度儼然形成,但這代言人制度並沒有成為充分鼓勵內部社群民主參與的管道與共識的凝聚,而淪為少數人把持權力的位置,如果第一波台灣精障病友與家屬自主性運動是催生服務使用者(包括家屬與病友)的自主團體,那促使既有代言人團體進一步的民主化,成為使用者所掌握的草根性組織將是下一波精障病友與家屬運動的最重要議題。
我這樣說並不是指責目前既有精障團體的負責人與執行者,因為放任代言人如此做為的病友與家屬有一樣的責任,我認為這是一連串歷史過程所形成的結果。要有所突破,需要既有已經站上代言人位置的人以及賦予他們這樣位置的精障病友與家屬雙方都要認知彼此的權利義務,才能讓精障社群產生相加相乘的積極功效,而不是目前相互牽制的消極局面。促成精障團體民主化的核心觀念在於我們對於代言人倫理的認知與落實這樣的要求。

二、被忽略的代言人倫理
(一)、專業工作者與使用者的微妙關係
代言人倫理的第一點就是要確認自己的過渡性角色,讓自己代言的族群終有一天可以取代自己的位置,也就是代言人要帶動一個充權的過程,讓認為自己沒有能力或還沒有能力發聲的病友或家屬能為自己發言。從1990年精神衛生法通過,並透過精神醫療網將成立康復之友協會納入工作項目,精障照顧體系的使用者團體紛紛成立,並成立全國性的倡導組織—康復之友聯盟。這個過程中,專業工作者與使用者之間有三種不同的關係演變。第一種關係是專業領導家屬:一開始,病友與家屬在還沒有自信與能力培養之前,多半會依賴專業工作者做為組織的領導與代言人,因此我們看到精神科醫師成為理事長,社工人員成為秘書長或執行長,而家屬成為志工或理事的陪襯角色。但當使用者有機會透過團體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對政府與服務體系有更全面的認知後,使用者會有新的能力長出來,因此對於參與決策會有更多期待。這時,掌握組織領導權的專業人員要懂得讓自己的角色退位到陪伴者與執行者的角色,而將決策者的位置逐漸交給家屬,成為第二種關係,家屬決策專業執行。台灣智障者家長運動的發展就經歷這樣的轉變,專業人員必須認知團體是代表家長的觀點,而專業人員是受雇來執行家長的決策,依照自己的專業知能,為家長的決策做好幕僚的分析與決策後的執行,而不僭越家長的決策權。例如智障者家長總會與其分會都是由家長決策,專業人員執行、或是心路基金會也是家長主導組織運作。但康復之友各分會組織運作出現第二階段的移轉並不多,而停留在專業主導的階段,但當團體內的家屬自主性提高後,甚至專業人員對於家屬主體性不但沒有協助反而採取打壓的作法,導致後來家屬離開團體自立門戶的分裂作法,就令人十分遺憾。也因為專業人員並沒有充分認知並接受到在民主政治的代言人團體中自己的過渡性角色,導致家屬對於專業人員的不信任,因此採取排斥專業人員的組織型態,即第三種家屬決策與家屬執行的運作型態。目前身心障礙者政策決策過程中,以智障者的發言權最大,無非基於他們組織內部的民主參與機制充分與透明,可以凝聚更多家長的參與,成為一股不可忽略的力量。做為身心障礙類別中第二大障別的精障社群,卻因為專業的不退位導致家屬參與管道的窒礙難通,無法凝聚更多家屬參與,讓選票成為力量,反而成為決策中的弱勢,並不無其根源。
做為倡導組織的專業工作者並需要有功成身退的自知之明,這是很不容易的修養。因為自己努力打下舞台後,正代表自己應該要下台一鞠躬,將主角迎上台去。因此做為倡導組織的工作者必須要認知自己有些悲劇英雄的宿命。但是,我們比較常見的是,舞台搭好後,專業工作者無法放手,認為除了自己別人都做不好,於是就一直霸佔舞台,讓準備許久的主角遲遲無法登台,原本應該是充權的過程,淪為專業工作者自我成就的舞台,反而成為弱勢族群自我發聲的障礙,這其實是倡導組織工作者與弱勢族群雙方最大的悲哀。因此,代言人對自我工作倫理的教育非常重要,沒有準備好就上場,可能形成雙方都動彈不得(台上的遲遲不願下台、台下的演員無法上台)的局面。做為代言人,或是社會工作者所稱的倡導者,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讓自己所代言的群體有一天可以自己發言,而不再需要代言人。換句話說,當代言人成功的時候,就是他要謝幕下台的時候。這種胸襟與氣度是很高的道德要求,因為這個過程的誘惑很多,所以我們很容易看到天使後來被撒旦所引誘而遲遲不願下台的窘況。

(二)、維持倡導組織獨立性以及接受國家補助的界線
代言人工作倫理的第二點是維持公民社會組織的獨立性下,謹守與國家的分際。民主制度最寶貴的就是公民社會的獨立性格,對國家施政提出批判與建議,倡導團體做為公民社會的主幹,其立場與國家是站在對立面。公共政策研究就發現,要制度好的政策必須要有好的倡導團體以及好的國家機器,只有雙方都善盡職責,好的制度才能建立。但面對國家機器運作,做為代言人需要注意兩點。

1、參與體制內決策時的義務
第一點,參與國家所開放的政策參與管道是收編或是改革,需要在過程中以擴大民主參與與建立對話機制為檢視標準。解嚴之前,台灣國家行政體制享有高度的自主性,衛生行政體制受到醫療專業的權威文化影響尤其如此;在解嚴之後,相較於社會福利行政而言,衛生行政體制建立參與式決策過程的民主化速度相對不足。舊版精神衛生法所建置的精審會並沒有成為重要的決策討論機制,參與者也多以專業團體為主,病友與家屬的聲音在其中多淪為橡皮圖章。衛生署採取長官挑選委員的由上而下過程,並沒有讓病友與家屬團體推選代言人的方式產生,因此代言人並沒有真正的合法性。參與在其中取得發言位置的代言人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對精障病友與家屬的責信,沒有建立事前徵詢與事後討論的機制,讓關心的病友與家屬有管道可以發聲。這些過程都促成精審會無法成為精障社群進一步凝聚與成長的民主對話空間,反而進一步讓解嚴後所開放的民主空間再一次被剝奪。權利不是從天而降、憑空得來,而是需要爭取而來的。但也因為精審會並沒有真正成為病友與家屬參與政策的管道,於是在失望之餘,新的修法中,病友與家屬團體也放棄進一步深化精審會的功能與民主化程度,反而取消與弱化其功能成為諮詢(第14條)。戰場已經失去,要再爭取更難。在這次精神衛生法修法中,我們看到在許多政策參與的條文上,不但參與層次降低為諮詢,病友與家屬的主體性被潛在取代為「病人、病人家屬或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如第13、14、15、42條),換句話說,代言人可以正式取代家屬與病友的角色。經過將近二十年的經營,康復之友協會不但沒有培養可以參與政策討論的病友與家屬,反而還在法規上正式取得取代病友與家屬發言位置的合法性,這不是進步,而是代表康復之友做為病友與家屬互助組織整體目標的倒退與失敗。更悲哀的是,這樣的修法結果卻沒有被廣泛地檢討,甚至認為是精障運動的成就。

2、接受國家補助的界線
第二點是倡導團體要在財務上維持獨立性,以確保自己在政策倡導上與國家平行對等的對話位置。這一點在目前台灣國家大量以委託民營的方式辦理各項福利服務的趨勢下,民間倡導團體往往在募款困難的情況下,會傾向接受國家補助與委託的計畫來維持自身財務的需要。我的立場並非要倡導團體完全拒絕政府的委託或補助,而是期待代言人要時時覺察身為倡導團體的主體性是否會因為過度依賴政府補助而受威脅。但是,在這次精神衛生法修法中,我們卻看見倡導團體明文要求國家委託或補助原本應該由國家執行的業務,將原本應該以監督與政策倡導的團體角色轉變為接受國家委託與補助的受監督單位。新法中規定倡導組織將可以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強制治療與緊急安置的監督與查核業務(第42條)、以及強制社區治療進行個案監督及查核的業務(第45條),這種屬於人權侵犯事件、需要公權力介入的業務,本質上應優先要求國家公務人力的介入執行,才能落實。倡導修法的團體將這樣的條文納入,不僅有圖利自己之嫌,一旦接受委託,讓組織財務依賴政府補助之後,使得應該是平行地位的民間與國家變成上對下的委託關係,將嚴重威脅自己做為倡導團體的獨立性,降低對國家政策的施壓可能。這樣的條文已經嚴重違反倡導團體做為公民社會的獨立原則,反而使自己淪為只為自己團體生存爭取的利益團體。

三、精障使用者運動
目前人在加拿大,這段時間我對於加拿大的精障倖存者運動格外關注,略述一二,各位或許可以從中看見我們的未來方向。九月底,我參加一項由病友自行舉辦的精障驕傲週,整整三天的活動都是由病友組織,專業工作者只是參與者,其中的活動都是道道地地的病友觀點。裡面有病友頒發獎狀給精障人權律師Carla McKague、病友自傳式的舞台表演,敘說自己的生命故事(我在我的部落格中有進一步介紹,有興趣者可以上網閱讀,http:/tywangster.blogspot.com/)、病友劇團自編自導自演的舞台劇(講一名1997年在唐人街被警察槍殺的病友(Edmond Yu)的故事)、到精神病院(Toronto Hospital of the Insane)病友所興建完成的圍牆下悼念在病院中死去的上千名病友、還有正在多倫多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病友(Erick Fabris)提出論文評論社區強制復健已成為另一種監禁的觀點。整個過程都是由病友組織辦理。很讓我震撼。如果在台灣舉辦類似的精障週活動,我們會呈現什麼?不用多說,不外乎認識精神疾病、醫學新知、精障服務體系資源介紹、各項治療介紹,這些內容反應的專業人員的觀點,認為是病友與家屬需要知道的知識,但卻與病友及家屬的觀點無關。這無非顯示台灣病友與家屬的觀點並沒有真正的有機會浮現出來,透過各種藝術、文字、圖像的方式呈現出他們的聲音與故事。
我更震撼的是,在高等教育中,精障倖存者的知識已經開始被傳授,多倫多的Ryerson大學開設一堂由一位倖存者David Reville(他後來成為國會議員,目前是Ryerson大學身心障礙學程專任教授)所開設的瘋狂史,目前是全校最受歡迎的課程,因為人數過多(150名)要開設兩班上課。社工、護理、醫學、新聞、藝術的學生都紛紛來修習這門課。從根本改變這些與精障者息息相關的助人專業對精障的認知。
多倫多最大的精神照顧體系在重組時,精障者被邀請納入規劃委員會中,從事整體社區營造工作,依照精障者的生活經驗與需求,將去污名化原則納入整體院區規劃之中。整個院區改造於今年十月完成。
這些改變是過去加拿大精障倖存者運動四十年累積的結果,我相信台灣病友與家屬也可以持續往這方面努力,專業人員更要看清楚自己是陪伴者的角色,要協助病友與家屬能獨立發聲,我們做為代言人是過渡,不是取代;是充權,不是去權;是發聲,不是消音。將民主參與的精神落實到精障使用者的社群之中,是我們未來十年的運動目標,需要病友、家屬與專業人員在各自的崗位上攜手共同前進。

2007年10月4日 星期四

生命苦難的刻痕--一位精障倖存者的故事






請看這張照片,你看到什麼?他們是一對彼此相愛的祖孫,但他們並不只是一對祖孫而已。這位祖母是Elly Litvak,她是一位心理諮商師,但也是一位精障倖存者,為了逃離充滿語言與精神暴力的家庭,她嫁給一位她不愛的男人,遠赴以色列。當她想要離婚,自立生活時,她被丈夫通報為精神病患,進入精神病院,剝奪了孩子的監護權。在病院裡,她極度思念她的孩子,為了孩子再次團聚,她穿戴起儀式性的衣服與帽子,想像在羽毛、豹皮等具有神奇力量的材料幫助下,她可以再度與孩子重聚。她被診斷為躁鬱症,長期監禁在精神病院中。她靠自己的力量,走上復原之路,她做瑜珈,體驗到在吸納中與天地合一;她努力打破自我破壞的思考循環,告訴自己:自己是好人,值得被愛;她從志工做起,找回自己的信心與尊嚴;她開始工作,脫離社會救助的行列。過程中,她不斷禱告她的孩子一切安好。多年後,她終於與她的孩子重逢,她才知道她的孩子長年接受心理治療,試圖撫慰失去母親的傷痛。在她的孩子與伴侶的支持下,Elly把她的生命故事化成舞台劇(Now Who's Crazy Now, http://www.whoscrazynoew.com/),四處表演給社會大眾,讓社會大眾瞭解精神病患的生活世界,也讓精神病患知道自己是可以復原的。
Elly的故事是一個在家得不到溫暖與保護的孩子自我找尋生命出路的過程,誰能不佩服她在過程中的勇氣?她的故事是一個女人在父權的家庭結構與精神醫療結構下,被剝奪母職的悲慘故事。她只是一位想要與孩子團聚的母親。
在看完她的表演後,我要求她與她的孫女合照,當她的孫女一手摟上她的肩膀時,我知道這一臂之長的距離,是Elly一生努力奮鬥得來的。祝福他們!也祝福尚在奮鬥中的精障倖存者!

2007年9月26日 星期三

原住民之家(二)

房間中掛著一幅原住民圖騰的畫,說明著人的成長、與代表族群圖騰動物之間的靈性加持,繪畫簡單有力,呈現人與自然和平共存的景象。

最特別的是,這個原住民之家有一位長老做為心靈導師,她的照片就掛在牆上。

可惜時間太短,沒人可以好好做為嚮導,讓我知道這些圖案背後的意義。

但令人遺憾的是,加拿大政府也在今天(9/25)宣布不簽署聯合國原住民權益憲章,對於向來以人權做為外交原則的加拿大是一項令人遺憾的紀錄。

我的房東說,加拿大的原住民政策看起來很先進,但是實際執行卻不見得落實。例如,加拿大政府宣布歸還原住民領土,但是法院堆積如山的土地宣稱申請案卻一直未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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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之家


昨天下午到多倫多大學原住民研究中心拜會一位原住民學者,見面時間未到,我就信步到三樓參觀原住民之家。一抬頭,就看到代表北美原住民世界觀的medicine wheel,分別代表東/南/西/北、身體/心理/靈魂/社交、個人/家庭/部落/族群等不同層面的循環。

一上樓,就看到樓梯旁畫著鮭魚自海逆流而上的回鄉過程,象徵在都會地區求學的原住民一如這些鮭魚一般,不忘做為原住民的根本,回到祖先的懷抱一般。

上到三樓,原住民傳統教導的七項美德又掛在牆上。

















牆上還掛著一幅由原住民酋長聯合會議所共同簽署的一項書寫在牛皮上的契約,代表著原住民與大自然造物主之間的誓約。 「第一國家宣言」全文如下:

我們是這片土地最初始的原住民,我們知道是造物主把我們安置在這片土地上。

造物主給我們訓示,要我們與大自然及人類保持和諧的關係。

造物主的訓示界定了我們的權利與義務。

造物主給我們信仰、語言、文化、以及供給我們一切所需的大地母親。

我們自亙古以來就保持著我們的自由、語言與傳統。

我們將繼續運用這權利,並實踐我們被造物主所賦予對這塊土地的責任。

造物主給了我們治理自己的權利,無論如何都不可被其他國家所改變或剝奪。

加拿大原住民酋長與長老聯合會
198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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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略湖上的月光


今年中秋人在國外
一個人的中秋
雖然孤單,但不寂寞

吃了晚飯
信步走到安大略湖旁
希望看到月亮從湖面上升起的景象
但雲層擋住了月娘

今天出門的早
於是決定要走到湖畔小路的盡頭
正當要放棄見到月亮的當頭
回程路上,猛一回頭
居然看到月亮逐漸露出
湖面上的光束
逐漸移往岸上的我

不久月光就照滿湖面
我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到湖邊坐下
聆聽潮浪拍擊湖岸的聲響

我正好坐在一個半圓形的湖畔
潮浪襲來
規律地自右而左
自近而遠地拍打過去

整個人如同被這片美景
規律地按摩著
整個人的思緒
都被潮浪的來去捲走

我安靜地在岸邊打坐
在月光、潮浪的交替中冥想
直到月亮又再次躲進雲層中
向我告別

這真是個特別的中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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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花園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神秘花園
在那裡
你的心靈可以得到安頓與歇息

在多倫多大學中
我也有個心靈花園
每次到圖書館路上
我總會經過這棟古老的建築物



吸引我目光的總是二樓左側的窗戶
因為那裡曾是一個人唸書的書桌
我總是在那裡等待他下課
一起吃午飯
週五去看電影
我們在多倫多一起生活的日子
雖然只有短短四個月
但卻支撐我走過四年的博士生活
雖然人事已非
但再度經過這個地方
心中仍湧起一陣暖意

久違了
我心裡的神秘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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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5日 星期二

真正的學術人


Adrienne Chambon是教我認識傅柯的老師,他所編的Reading Foucault for Social Work是社工界第一本以傅柯為主的社工書籍,是當年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的暢銷書籍,在各社工期刊都有很好的書評。這次回到多倫多,與他喝咖啡時,我問他為何不應出版社的要求,繼續編第二本傅柯與社會工作的書?他回答說,「我要做新的東西,傅柯又不是我的地盤,需要我要不斷出書來宣示這是我的專長。」如同傅柯要求讀者不要把他固定在特定類型的思考,我的老師也一樣自我要求在思考上不斷創新與前進。當下,我感到他是一位真正的學術人。
我問他最近的研究取向,他說他開始思考藝術與社工之間的關係。他認為社工知識以文字書寫的方式過於狹隘,只有少數人願意或可以書寫、閱讀,但藝術(圖片、畫作、舞蹈、戲劇)卻是人人都可以參與的溝通形式。我問他,那這樣的研究不是很難找到期刊發表嗎?他笑笑說,對阿!所以我寫的東西都不在正式期刊中。不過,我真的很享受這個探究的過程。每天都有新的想法、新的刺激。他與我分享,一個由一群女性街友創作的繪畫計畫;一個由學生參與完成的紀錄片放映會。他說,我們社工服務的對象都可以透過藝術的方式改變我們與他們互動的形式,深化我們對他們的認識,這對我們社工的實務是多麼大的突破!
他完全不在意他的研究是否可以發表?或發表在SSCI期刊上?只關心社工知識發展是否因此而有新的突破與空間。他對知識的熱情讓我看到真正學術人的理想。這或許是這次進修最大的收穫。

2007年9月20日 星期四


多倫多:一個建立在公園中的城市
最後的夏季時光,我往安大略湖邊走去,經過這個漂亮的噴泉,四周是蘆葦,海鷗、野雁成群,噴泉中偶而有人把求丟到水中,讓狗跳進去游泳。這樣的公園美景在多倫多隨處可見,從不會人滿為患。好像只有我這個台北人大驚小怪,帶著相機照相,真羨慕多倫多人將這些視為生活中理所當然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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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多元文化的包容?
這是多倫多Bloor街上一座教堂外的招牌,除了教堂名稱、彌撒時間,不知道你注意到一些符號沒有?最上面有著彩虹標誌,顯示這是個同志友善的空間;下面左邊有個輪椅標誌,表示這是個對肢體障礙朋友無障礙的環境;右邊是個耳朵符號,表示彌撒過程中會有手語翻譯,因此聽障朋友可以無障礙的參與。最下面一行字寫著:所有人都歡迎!我真的相信。
都市中矗立的教堂
這是教堂的外觀,背後是知名的四季飯店,在都市叢林中,這座教堂的矗立,讓人感到溫馨。多倫多之所以是北美族裔最多元的城市,百分之四十的多倫多人不是出生在加拿大,這種多元包容精神才是這個城市之所以偉大所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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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1日 星期二

多倫多安大略省博物館是多倫多最大也最悠久的博物館,其中中國文物蒐藏很多。這次回到多倫多赫然發現,古老的博物館進行的新舊整合的改建,有巴黎羅浮宮與貝律銘的合作經驗在前,這項合作備受矚目。這個建築計畫被稱為「晶體」(crystal),取其外表之意,就像是鑲嵌在古老宮殿式建築上的外太空船一般。一路走來,我連續照了幾張,最後赫然發現,在晶體的鏡面上,我居然看見自己的倒影。不知道你看到了沒?
是我在看晶體,還是晶體也在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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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獵人

走在多倫多最繁華的街道,經過幾家飯店,外面都是枯等的影迷。問他們在等誰?她們只說,任何名人都好!實在還不習慣這樣消磨時間的思維。走著、走著,遇到精品店外,蹲在一角專心畫畫的原住民,畫盤、顏料、作品簡陋的散在地上。




我駐足停下來,看到他的簽名是「黃石」(yellow rock),問他在畫什麼?他一一指著每個畫解釋說:這是老鷹,是我們族人的圖騰;這是長老做為禱告後,向天求力的動作、這是男女相愛,彼此以羽毛為信物;這是烏龜浮上水面呼吸 。內容簡單,都是原住民生活中記憶的片段。

他用的材料是岩石與獸皮,顏色只有白、黑、橘、黃等色,極有原住民風格。

他說他來到多倫多已經十五年,離開故鄉是因為故鄉沒有工作機會。

我選了一幅向天求力(spiritual quest)的作品,加幣二十元,約台幣六百元,當作是對這位街頭藝術家的支持。 臨走前,我問他可否照相?他靦靦的說,可以。留下這兩張照片。

走時,他連包裝紙都沒有給我,我手上拿個一塊石頭,就離開了。在台灣的習慣,好像賣家應該要包裝、寒暄、招呼一下,結束這場交易。這位原住民都沒做,讓我總覺得這個交易好像沒有完成。


不知道是他不懂生意,還是我不懂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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